城里报社大大小小上百家,但无论是刊登实事日报,趣闻异事,文学连载,三俗艳文...或多或少都受到芳艳奇谈报的影响。
有的中小型报社家底不厚,只能认栽,要不勉强维持,要不原地解散。
有的大型报社则选择派人前往芳艳奇谈报社内部,打听消息,看能否有挖角的机会。
若是能,自然好。
若是不能,可能就会有些背靠世家或宗门的报社,会诞生一些其他想法。
当然,在散修盟的监管下,光明正大地强抢这种事,不可能发生。
可为了利益,恶性竞争这种事还是少不了的。例如强行收购芳艳奇谈报,若要是其社长不同意,自会遇到各种困难险阻。
但在《斗破苍天》正如日当天,全城热议时,如此蛮横无忌行事的,不把散修盟法规放在眼里的,还是极少数。
因此诸家大报社当前奉行的都是先礼后兵,况且若是不打探清楚芳艳奇谈报背后的情况,碰上不好惹的硬茬,可就不好收场了。
至于引来某些宗门的觊觎?
区区一款面向凡人,售价不过20铜元的报刊,其效益带来的诱惑还不至于到这种程度。
毕竟再破落的宗门,光一亩灵田的产出,就远远超过售卖报刊的利润。
再者一亩灵田产出,能够制作出各类丹药,增进修为,利润斐然,生意经久不衰。
而这类仅供阅读娱乐的报刊故事能做什么?
或许就只能短暂地娱乐凡俗世人,为人们带来茶余饭后的轻松快乐吧。
除此之外它还能有其他的什么作用吗?
没有了。
所以,无论是代表的意义,还是那每月赚几十颗灵石的利润,就连大点的世家都瞧不上,更不用说是各大宗门。
而这...或许这就是身为修真者们的傲慢吧。
但娱乐与文学...真就如此不堪大用,不值一钱吗?
至少,余弦不这么认为。
因为....通俗文学只是第一步而已,而它将要掀起的风暴,才刚刚拉开序幕而已。
余弦带着小明来到报社时,李主编正在会客厅里接待客人。
他刚一到,李主编就赶紧把他和小明邀请进会客厅中。
他环视周围,发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是最近天天来访,诚意十足的报商袁向柳,其余几位他都不认识。
而李主编相当识趣,把他带进来,就开始一一介绍。
“这位是我们芳艳奇谈报社的余弦,余社长。”
“社长,这位是盟会周刊的王洛书,王副主编,他想和我们谈一谈授权转载的事....这位是来自琳琅阁的齐掌柜,想和我们商谈一些合作,这是来自百川书屋旗下点墨斋的吴店长,主要是为出版的事而来...”
李涧除了着重介绍来自散修盟的王副主编,其他人都是一带而过。
余弦虽是条咸鱼,但情商并不低,光从他介绍的顺序,就大致明白这群人里谁最重要,谁最次要。
小明深感无聊,便准备找个位置坐下,偷偷玩会儿不要钱的罗斯方块。
忽然,它耳尖的听到一个词汇。
“点墨斋?”它嘀咕了一句,忽然像是联想到什么有趣的场面,便抬起头故意问,“宗主,这不就是当初拒绝你的那家店吗?你还要跟他们合作?”
点墨斋的吴店长一愣,不由得看向余弦。
余弦正欲让小明闭嘴,就听它继续嘴贱地说:“嗨,当初还看不上咱们宗主,现在又舔着脸找上门来...”
他脸色一黑,揪住小明的耳朵,把它踹出会客厅。
“吴店长,它出言无状,你别介意。”
吴店长神情意外,连忙问道:“您原来最早就找过我们吗?”
他心里非但没有被冒犯的生气,反而隐隐觉得这是个拉关系的好机会。
余弦没有隐瞒,答道:“确实如此。”
然后用几句话向他解释一番,当初发生的事。
吴店长听得摇头叹气,满脸遗憾道:“没想到当初竟还发生过这样的事,竟让我错失这样一部仙作,实在可惜!”
他抬起头道:“余社长,我对此深表歉意,希望现在还为时不晚,能让我弥补以前的疏漏。”
在经过一番商讨后,余弦接受了他写在出版合约上的‘真诚歉意’。
与盟会周刊关于《斗破苍天》的授权转载也顺利谈了下来,价位是令所有人都满意的价格。
接着是来自琳琅阁的报刊植入广告与报刊的外洲出口,这部分的商谈,余弦交给了李主编。
但毫无疑问,今天所有生意谈下来,他花费在购置书店与报社上的资金,已全部回笼,且可以说是赚得盆满钵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