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轩的手抓住了不染一丝尘埃的裤脚,他,在求生。
再后来,沈厌的身边跟了一个精致的小孩,小孩枪法老练,刀法老练,手腕狠绝,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狼崽子。
几场战役,几次颠沛流离,他跟在了沈厌的身后,刀口舔血又几次命在旦夕,他还清了沈厌的恩情。
最后一次命悬一线是张明轩同沈厌被困在一个孤岛,守着无数的金银珠宝,却没有一口能吃的东西。
饥肠辘辘,张明轩从从来不认为自?己这般的人物?会?是要饿死?的,死?的有点悲哀,也十分不堪。
靠着只喝淡水的第九天,张明轩望着沈厌是起着恻隐之心的,他知道,沈厌的怀里是有个最后一块面包的。
他用那把精致的匕首抵住了沈厌的咽喉,用那只肮脏的小手伸进沈厌的口袋,还未来得及高兴,后颈一痛,最后的想法便是:“死?定了。”
或许很滑稽,也很荒唐,被称为血液都是冰冷的沈厌,动了心,不忍着自?己养大的小孩,自?己教出?来的狼崽子就这么消失在这个世界里。
他,最终把面包给了张明轩。
张明轩熬过?了三?天,等来了救援的船队,嘴角上?扬的脸还未曾说话,他,看着沈厌倒在了肮脏的地面,张明轩的笑僵硬在了脸上?。
自?己九天没吃东西,这个人却熬了十二天啊!!!
再后来,他们获救了,张明轩也不再是那个行事果决,为人嚣张的狼崽子,他隐藏住了自?己的一切,无怨无悔的跟在沈厌的身后。
再后来,张明轩成为了轩爷,在这座战乱的黑三?角区域无人敢拦,无人敢挡,他拼命的为着沈厌冲锋陷阵着,是拼命……
张明轩无疑是感恩的,他为沈厌在那片虚无的废墟上?建立了帝国,沈厌,成为了那片废墟上?的教皇
在几年后,一段安稳的时?间,苏宸曾同沈厌通过?电话,他非常高兴的说,给苏宸找了个兄弟,给他自?己找了个儿?子,不过?暂时?没有让人喊义父,说,那小子嘴硬。
再后来,苏宸见到张明轩是在B市的酒店里,他被突然出?现的张明轩死?命的抱在怀里,他在哭,哭的可?怜,尖利而嘶哑,像是珍贵的东西失而复得。
他哭的惨烈,全身都在发抖,抑制着却又撕心裂肺,他颤抖着说:“你不要我了,你怎么能不要我了呢!”
再后来他知道了认错人,却也凭借着家里的势力?摸清了沈厌的来历。
他跟在了苏宸的身后,他想,他还是会?要自?己的。
他称苏宸为——苏爷!!!
为的不是苏宸,而是苏宸那张在狂风暴雨里,在孤岛,守护了自?己平安的沈厌,同他一模一样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