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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二十一章 生我之前谁是我(2 / 2)


那假晚玉附在真晚玉身上,随即睁开双眼,跳下床来,像是看出了黑斗篷的疑惑,出声说道:“我虽然身为堕仙,但却得到了木童的元阳,体内自然会存留一些他的天罡之气。他是这把小剑的主人,所以我才能不费吹灰之力的附上苏晚玉的身体。不然的话,你以为就凭你的道行,能够这么近距离的接触到苏晚玉吗?”

“呃~!”黑斗篷有些无语,他活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听说做那事做得这么理直气壮的,也算是醉了。能说些什么?敢说些什么?于是低着头也不说话,任凭女主人审视的目光在他脸上扫来扫去。

“这件事我自有主意,不用你插手。若是无聊的话,还是去看一看你的那位宝贝徒弟吧,他刚才的表现不错。欲所得者必有所求,去吧,如果能在生死关头救他一命,以后用起来也更随意一些。”苏晚玉若有所思的看了黑斗篷一眼,轻轻地挥挥手,转身向床边走去。

见到假晚玉被叶风重伤,化风潜逃,那个黑斗篷也随即消失。王丽便闪身来到了叶风的身边,对还在失神的叶风说道:“主人,能不能帮我把那盏招魂灯给收入囊中。它可是高级冥器,能够快速提升我的修为。”

“哦。”叶风还在回味那夜和假晚玉缠绵的场景,只是有心无意的答应一声,然后右手一挥,把掌中的灵犀宝剑甩了出去。却是不偏不倚正击中了天上的那盏招魂灯,却见那招魂灯晃了两晃,竟坠落下来。

没了法力的加持,一切的法宝冥器便都成了摆设,不堪一击。

王丽趁机挥动噬魂幡将灯卷入其中,然后收为己有,心里美滋滋的。想着再怎么不济,有了这招魂灯提升修为,起码五百年之内她是不会灰飞烟灭或者轮回投胎了。如

果运气爆棚,再得些天材地宝的话,说不定她还能混个鬼仙当当。

招魂灯被王丽收走,这周围的阴寒之气也随之消散。时间已经接近中午,李流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转脸和叶风对了个眼神,想趁着眼下阳气正浓阴气衰弱之时一举将这个红眼和尚给狙杀掉,永除后患。

岂不知,叶风现在是中阴之身,被太阳一晒,便头晕眼花,有种将要被焚化的感觉。还好王丽眼疾手快,展开噬魂幡将他们的身体遮住,这才觉得舒服一些。他毕竟不是仙体灵身,怎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被那心魔给占为己有?

所以,叶风即便是一百个不愿意,也只能勇往直前。看了看还趴在地上昏迷不醒的李明月,叶风灵机一动,闪身钻进了他的**里。这样一来,即便是长时间的暴露在阳光下,也不会有烈日灼身的痛苦。

那个红眼和尚似乎察觉到了危险,漠然的转过头来看着叶风,脸上竟然带着一丝丝遗憾。他回过头,仰起脸盯着面前这具高大而又干瘪的尸体,张开嘴,缓缓说道:“这是我欠你的,今天就算两清了吧!”

话音未落,却是拼尽了最后的力量,把木玲珑的灵气尽数逼入了圣尊的体内。似乎已经听到了圣尊的心跳,他的脸上随即露出了会心的微笑。生与死对他来说已经不再重要,所以,即便是知道了有人偷袭,也没有回身反击。

叶风手握着灵犀宝剑,一剑刺向了红眼和尚的腰眼,却是在剑尖接触到皮肉之际停了下来。他不确定这灵犀宝剑会不会伤害到自己的肉身,所以心有挂碍,也便止步不前。

倒是李流云没有顾忌,掌中的降魔宝杵一下子便没入了红眼和尚的后心里。说来奇怪,虽然是穿心而过,但是却丝毫都没有伤害到对方一般。像是捅进了空气中,那红眼和尚依旧是做着自己的事情,一丁点儿影响都没有。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李流云傻眼了,茫然的回过头来询问叶风。那红眼和尚本以为这次是必死无疑,不曾想叶风的**依然和那柄降魔宝杵有所感应,竟然不受其伤,还真是出人意料。

于是乎,他飞起一脚,正踹在李流云的心口。可怜那李流云还在等待叶风的回答,身体便轻飘飘的倒飞出去,重重的撞在院墙上,然后跌落在地。喉咙一甜,满嘴的鲜血便喷了出来。

叶风的眉头紧皱,不再迟疑,用力将手中的灵犀宝剑刺了进去。所幸他没有使出全力,但也听到了利刃划破衣服刺进皮肉的声音。

那红眼和尚表情一僵,惊讶的看了叶风一眼,低下头,居然发现自己的腰背处正往下淌着血。不,不可能。他想,我是魔而不是人,为什么附上叶风的**以后,也会感同身受呢?而且,这**竟然让他有着无比熟悉的亲切感?

我是谁?我在哪里?他想:生我之前谁是我?生我之后我是谁?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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