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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第五十三章(1 / 2)


他的母亲曾是北漠最为骁勇善战的王女。

对于她,叶雁回的记忆里仅仅残留着一个朦胧的印象。唯一刻骨铭心的只有那双眼睛。

——干涩的眼窝盈满了泪水,母狼一般凶狠而绝望的双眼。

她有一双象征着北漠王族血统的浅灰色瞳眸,眼中的光芒永远强悍而高傲,强悍到无人能迫使她妥协,高傲到永远不会低下她尊贵的头颅。

这样的母亲,平生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低头,是为了一个男人。

为了她的丈夫,叶雁回的父亲。

母亲是属于战场的。然而,谁也没能想到,她竟爱上了敌人。

北漠的王女,竟然倾心于一名大秦的郎中。即使是最无稽的传说,也编不出这样的故事。

郎中从未上过战场,并不知晓她的身份。她所率领的部下遭遇大秦军队的埋伏全军覆灭,而她拼尽最后一丝力气杀出重围,却伤重昏厥。郎中发现了她,并将她带回去细心医治。

郎中是个文弱而温柔的人,生着一副与北漠男人截然不同的温润眉眼。日夜相对,他们俘获了对方的心。

她向郎中坦白了自己的身份。郎中起初十分惊愕,但是惊愕之余,他的爱并没有因此动摇。他问她,你愿不愿意放弃这一切,和我远走高飞?我们两人去一个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地方,安稳地过一辈子。

她愿意。她早已厌倦了征战,况且她的腹中已经有了这个男人的骨肉。他们可以一起远走高飞,做一对再寻常不过的夫妻。柴米油盐,儿女绕膝,永生永世都不分开。

可即便是如此渺小的愿望,终于还是化为了泡影。

她的哥哥找到了他们,将两人带回了王城。北漠大可汗,也就是她的父亲,在得知此事之后怒不可遏,下令将郎中剥皮抽筋,尸体丢到城外让秃鹫分食。

她跪在父亲脚边,平生第一次让自己的高傲低入尘埃,痛哭流涕地央求他放过自己的情人。可是不论她如何苦苦哀求,郎中仍旧被侍卫们毫不留情地拖了出去。

在临死之前,他还不忘对她露出最后一个苍白的微笑。

郎中死后,她被关入塔中,在那里生下了他们的儿子,取名叫叶雁回。她还记得郎中用清冽的嗓音将汉人的诗句念给她听,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叶雁回在阴暗的塔中长到了三岁。

三岁那年,几名高大的宫廷侍卫拽住他细细的胳膊,将他从母亲的怀抱中夺走。他永远忘不了当时母亲的眼神,那样凶狠,像是被夺去了幼崽的母狼。她扑上去,用所有她能使用的武器——指甲和牙齿,疯狂地同那几名侍卫厮打。其中一名侍卫被抓瞎了一只眼睛,还有一名侍卫的胳膊血流不止。

但是最终母亲还是失败了。她被摁在地上,喉咙里发出绝望的嘶吼,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儿子被夺走。

大可汗把她嫁给了一位贵族,她为那个男人生下了一个儿子。儿子还未长大,她便在郎中的祭日引颈自尽。

叶雁回被带到了一处昏暗的地穴,与几十个孤儿一起接受残酷的训练。在这几十人当中只能留下十条性命,为了活下来,必须不断地杀死身边的人。叶雁回成了活下来的十个人之一。从此,他们成为了北漠大可汗最得力的刺客,日复一日机械而麻木地取人性命。

为了控制他们,大可汗命蛊师在他们的体内种下噬心蛊,每隔三月分发一次解药。倘若得不到解药,中蛊者将承受万蚁噬身之痛,最终痉挛而亡。

只要噬心蛊未除,哪怕逃到天涯海角,也躲不过惨死的命运。叶雁回垂下眸子,两手被绳索拴在陈完的马鞍上,一步一步走进了戍城。

-

“殿下,越骑校尉在黎城俘获了一个北漠人,”云霆略微迟疑了一瞬,道,“似乎是个贵族。”

贵族?房戟闻言顿时精神一振,倘若真是贵族的话,或许会知道嬴戈中的究竟是何种蛊毒,“带上来。”

未曾想,竟是个熟人。

看到叶雁回的一刹那,房戟险些认不出这是谁。

叶雁回的模样并不曾有多大变化,只是整个人瘦得近乎脱了形,眼窝深陷,本来就尖的下巴现在好像轻轻一用力就能捏断。他的脸上依旧挂着那副淡漠的神色,在看到房戟的时候,也并未显露出半分惊讶。

“你为什么会在黎城?”

“我没有杀嬴澈,触怒了大可汗。”叶雁回沉默了一会儿,答道。

他是个刺客,这个理由倒也合情合理。房戟盯着叶雁回的眼睛,问他:“你对北漠的蛊毒有多少了解?”

“无一不精。”叶雁回道。

房戟无声地呼出一口气,胸中一瞬之间忽然填满了希望,“跟我走。”

云霆戒备地站在叶雁回身侧,原想出声警告他切莫耍什么花招,没想到叶雁回听了房戟的话,二话不说便抬步跟了上去。

嬴戈仍旧咳血不止,整个人已极度虚弱,近乎昏迷,英俊的面容浮现出一片灰败之色。叶雁回望了一眼,瞳孔微缩,似是有些难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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