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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将军威武(14)(1 / 2)


天下繁华看临宁,临宁繁华看望京。

五十年前,三蛮攻破洛京,桓国的皇室贵族,地主豪绅南渡天堑河,以临宁为都,重建桓国,成功延续了林氏王朝的统治。

在从北方带来的大量财富支撑下,新都临宁很快便成了这天下最繁华的城市。店肆摊坊,商旗招展吆喝不断,车马行人,来来往往川流不息,街边的酒馆文人墨客高谈阔论,小巷里的青楼赌坊嬉笑怒骂声声不绝,这般盛景,出了临宁,便再也没有地方可见了。

临宁最高的楼宇不是寺庙,也不在皇宫,而是西街的望京楼。足有五层之高的望京楼位置绝妙,站在其最高层,既能俯视整个临宁城,又能北望浩浩荡荡的天堑河,端是一个好去处。

而对于寻常百姓来说,去过一次望京楼的第五层,绝对是可以吹嘘半生的。当然,这般地方,寻常人是没有资格上去。非是财富极多,地位极高者不可。故而,望江楼的第五层,大多数时间其实是空着的。

今日的望江楼第五层却来了客人,客人有三位,一个英俊的青年人,一个过于肥胖的中年人,还有一只会说话的鸟儿。

“王爷万福,王爷万福。”

鸟儿清亮的声音逗得肥胖的蜀王林邺直乐,他用蒲扇般的大手拍了拍七皇子林枫的肩膀,感激地说道:“老弟,你对大哥太好了,连这般会说话的神鸟都赠给了我,咱啥也不多说了,以后你我就是亲兄弟了,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大可和大哥提。”

“此般神物,正该大哥拥有,不过小弟最近的确有一桩难事,不知当讲不当讲。”林枫恭维道,心中却对林邺十分鄙夷,‘土鳖,连鹦鹉都没见过,堂堂一个蜀王,坐拥肥沃的蜀地,却胸无大志,整日只知道养鸟逗鸟,真是废物。’

林邺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了笼子里的漂亮鸟儿身上了,完全没注意到林枫的神色变化,随口应道:“咱兄弟的,有啥当讲不当讲的,贤弟说来,大哥若是能帮得上,绝不推辞。”

“大哥,我听说父皇要将家妹许配予你可有此事?”林枫问道,想到自己才16岁的漂亮妹妹被许给了这么一个快五十岁的老胖子,他恨不得一板砖拍死这个“好大哥”。

林邺有些讶然地看向林枫道:“林浅是你妹妹吗?你爹好像的确是要将一个叫林浅的女儿许配给我,她若是你妹妹的话,咱俩岂不是亲上加亲,哈哈!”

再次确定消息的林枫不由地握紧了拳头,自己已经立了这么多功劳了,这狗皇帝的眼里却还是只有皇后和太子一家。看来,只有夺得皇位才能左右自己的命运了。

林枫面露难色地朝林邺说道:“大哥,小弟非常乐意与大哥亲上加亲,只是,唉!”

“可是令妹不愿?那也无妨,我到时候给你爹说一下,免了这桩赐婚就好。”林邺毫不在意地说道,他这辈子,不爱江山,也不爱美人,只钟情于这自然界的精灵——鸟儿。

林枫准备了一大堆说辞,却没想到完全没用上,这蜀王,倒也真是个怪人。

蜀王占据的蜀地是连接桓国和梁国的唯一枢纽,桓国日后无论是攻打梁国还是联合梁国,有了蜀王这个亲戚,绝对是百利而无一害的。而蜀王虽然也姓林,但他的林是桓国太宗皇帝给的赐姓,与桓国皇族并没有血脉关系。林枫深信,以自己父皇对联姻这一手段的钟爱,绝对不会轻易放弃的。

沉思了一会儿,林枫突然想起今日刚刚发现的皇后的阴谋,顿时有了主意,但一想到这件事的恶毒,他又有些犹豫,左右权衡,终是狠下心来:“父债子偿,母恶女受,莫要怪我!”

“多谢大哥体谅,不瞒大哥,家妹早已心有所属,若是和大哥成亲,恐生不少事端。而且家妹资质平庸,实难配大哥之英资。不过,这婚事大哥也不必放弃,我倒觉得有一人正配大哥。”林枫对林邺说道。

“哦,谁啊?”林邺又开始专心逗鸟,漫不经心地回道。

“平阳公主林清,能文能武,正与大哥般配。”林枫回道。

“谁?平阳公主?贤弟莫不是在与我说笑?”林邺猛地抬起头,愕然地看向林枫。

‘平阳公主,桓国皇后唯一的亲生女儿,能文能武,深受皇帝皇后以及太子的宠爱,这般人物,怎会与自己相配,怎会嫁给自己呢?’林邺只觉得林枫是在与他开玩笑,遂又低头逗鸟。

“小弟并非说笑,敢问大哥,三日后可是要赴那秋兰会?”林枫问道。

林邺头也没抬,哀声叹气道:“要去!唉,这大冷天的,破花有甚好赏的,我本是不想去的,偏那皇后娘娘非要我去。”

听到这,林枫不禁拳头紧握,心中暗恨:“这老虔婆,端是歹毒,却也莫怪小爷让你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大哥,这秋兰会还是要去的,不若到时候小弟陪你一起?”林枫对林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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