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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1 / 2)


圆溜溜的太阳挂在蟹壳青的天空上,像个金灿灿的大圆饼,草丛像被涂了蜜一样,泛着诱人的柔光,一个奶白色圆滚滚毛茸茸的团子,在草地上懒洋洋地打了几个滚,慢悠悠地掀起眼帘,抽了抽浅粉色的小鼻子,贪婪地嗅着青草的芬芳。他叫阮诺,是只兔子,是这个世界绝无仅有的垂耳兔。

而他原本是个人,稀里糊涂的被系统抓来做任务,这是他穿越的第一个世界,他是只道行低微的兔子精。为了让他更好的融入所处的世界,更好的进入角色,他之前的记忆大都被抹去了,取而代之的是这个世界的记忆。

这个世界的男主名叫叶湛,出身于修真世家,乃修真界的名士,世家公子中的高岭之花。

“叶湛一会儿便会途径此处,前往暮云城,女主便是暮云城城主之女,二人是命中注定的道侣,无奈好事多磨,他们会遇到种种阻碍,例如无良女配,妖魔鬼怪,你负责牵红线,让有情人终成眷属,男主得到心爱之人,爽度就会提升,你的任务也就圆满完成了。”系统拥有娇滴滴的萝莉音,让人听了心肝儿发颤儿,软成一团。

于是,阮诺听从了系统的指示,乖乖地躲在几棵高草后面,自娱自乐地摇着圆滚滚的身子,眨巴着黑亮的眼睛,时不时向路面觑几眼。

“哒哒哒”路边传来马蹄声,一位身骑骏马的白衣公子即将行到眼前,系统大声疾呼:“快上!”

阮诺把小短腿奋力一蹬,径直窜向叶湛,往他怀里撞去,结果被他抓住了后颈松软的皮毛,阮诺吃痛,立刻眼泪汪汪,叶湛疑惑地望着手里的胖团子,勒住了马。他双手捧着阮诺,仔细端详。

在这小家伙冲上来之前,他便注意到路边有个小毛团,看样子是只兔子,但他不敢确定,因为他没看到兔类翘立的长耳朵,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兔子也忒肥了些,都胖成球了!虽然普通兔子也圆,不过很少看到圆成这样的!

方才,这小家伙躲在几根高草后边,眨巴着眼睛往他这边偷瞄,小心翼翼的似乎是怕被他发现,叶湛心里觉得好笑,想知道这么个小胖团到底能搞出什么幺蛾子。

经过近距离色观察,叶湛已经可以确定这胖团就是兔子,只是和他以往见过的不同,奶白色的皮毛略微接近杏色——是有温度的颜色。一双长耳朵从头顶垂下来,显得十分乖顺。

叶湛用指腹轻轻摩挲他耷拉着的长耳朵,感受着他体内涌动着的灵流,知道这小兔子已经成精了,遂温声道:“小胖兔,化成人形给我看看。”说着把他端端正正地放在马鞍上,与自己相对。

他嗓音温柔,仿佛能蛊惑人心,阮诺乖乖的点了点头,晃了晃圆滚滚的身子,瞬间变成了一个清秀的少年。

叶湛在看到他的那一刻愣住了,本能地想要撇过头去,但颈部却像僵住了一般。阮诺这才反应过来,“啊”的一声惊叫起来,惊骇、羞赧,沮丧,在他脸上轮番闪过,他法术低微……居然……居然连衣服都没变出来!阮诺白皙的脸蛋儿飞上了红霞,连脖颈都微微泛红。

叶湛望着眼前的小人儿,不禁心神荡漾,伸手摸了摸他的头顶,指尖轻触他还没来得及收起的兔耳朵。阮诺抬眸望着他,一双黑亮的眸子泛着水光,随即又变回了兔子。

叶湛揉着他软乎乎的身子,柔声道:“跟你我走吧,我给你买衣服,还给你买胡萝卜,好不好?”阮诺求之不得,点了点头。

这次叶湛终于回到正题:“小胖兔,你为何要往我身上撞”

阮诺庆幸自己变回了原型,否则叶湛一定会看到他烧的通红的脸,被他这么猛的一问,阮诺一时不知怎么回答,系统喃喃道:“还能因为什么,因为孤单寂寞冷呗。”

阮诺怔忡一下,软软的答道:“我一个人很孤单,所以……”他对上叶湛的眼睛,这双眼里盛满潭水而又漾着星光。

真好看,阮诺在心里痴痴的想,不由自主地用小爪子揉了揉自己的脸,似乎是想让自己清醒一些。

叶湛见他这可爱的小模样,嘴角扬起一抹笑,柔声道:“那为什么偏偏是我?”

阮诺茫然地眨了眨眼睛:“因为你……因为你好看。”这句话确实是发自内心的,眼前这个男人是他见过的最好看的人了。

男人的眼角眉梢都染上了笑意,如春风拂面:“你也很好看,而且和别的兔子不一样。”他的声音里亦带着笑,“我从未见过你这般可爱的兔子!”

阮诺的眸子闪了一下,这个初次见面的男人居然说他很好看,很可爱。

他的父母和众多兄弟姐妹都是浑身雪白的兔子,只有他的皮毛是带着淡淡杏色的奶白。所有的兔子都立着长长的耳朵,好不威风,只有他从一生下来就耷拉着一双耳朵。他的父母因此颇为烦恼,想出了许多办法:如,倒立,或者让他每天清晨给耳朵做拉伸运动,可都无济于事。后来父母生了一窝又一窝,几年下来,连自己究竟有多少孩子都记不清了,在一次搬家行动中,阮诺终于被成功遗忘了。

在漫长的岁月里,他多数时间都是一个人,有时也会遇到其他兔子,可他们对阮诺的与众不同多是不以为然或者不屑一顾,只有叶湛欣赏这份不同。

内心极为柔软的小胖兔眨了眨眼睛,眼眶有些湿润。

“你怎么了?”叶湛把他举到眼前,一人一兔呼吸相闻,他的嘴唇几乎贴上了他圆溜溜、毛茸茸的小脑袋。

阮诺浑身一紧,动了动他那肉粉色的三瓣嘴,嗫嚅道:“你真是个好人。”声音软软糯糯,奶声奶气的,非常好听。

这小兔子法力低微,心思单纯,对于害人之事无力也无心,留在身边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叶湛为收留兔子找到了充分的理由,这个清如风,淡如水,皎皎如天上明月般的男子至此沦为“兔奴”。

“完了完了,男主人设崩了。”看着一脸温柔,把小兔子抱在怀里抚摸的叶湛,系统忍不住发表感慨。

阮诺不理会系统的抱怨,一个劲的往男主怀里拱,他身上带着像青草一般好闻的气味,让人安心。

叶湛索性把他往衣襟里塞了塞,避免他从颠簸的马背上掉下去,小兔子胆子小,生怕被甩出去,卯足了劲儿往叶湛中衣里面钻,贴着他温热的胸膛,阮诺安心的闭上眼睛,在颠颠簸簸中睡了过去。

叶湛却没那么舒服,一只毛团紧贴着他赤/裸的胸膛,随着马背的颠簸忽上忽下忽左忽右,软中带着一点儿硬的兔毛蹭的他心里痒痒的。

好不容易挨到离暮云城还有十几里的青石镇,叶湛松了口气,决定找家布庄给小胖兔买件衣服,再找家客店歇一歇。他从马上翻身而下,把小胖兔从怀里掏出来,阮诺睁开惺忪的睡眼,望见叶湛半敞的衣襟,有些不好意思,讷讷道:“公子,抱歉……弄乱了你的衣服。”

看着小胖兔委屈似的吸了吸肉粉色的小鼻子,叶湛心中一动,一边整理衣服,一边温柔地说:“我怎么舍得怪你这只小胖兔呢,乖啊,一会就带你去买衣服。”面对这个小萌物,他的心软成了棉花糖。

听他总是小胖兔小胖兔的叫,阮诺气呼呼的鼓起了腮帮子,哼,人家哪有辣么胖!

“我……我叫阮诺,不叫小胖兔。”他觑着叶湛不服气地说。

叶湛抱着他,用手抚摸着他的小脑袋瓜,若有所思:“软糯?听起来很好吃……”

青石镇虽不甚繁华,却很热闹。时值春日,飞絮濛濛,杨柳拂风,空气清新而湿润。

街上人来人往,虽说没有什么大商铺,小店铺却颇多。

叶湛抱着阮诺来到一家布庄,布庄的掌柜见这位公子头戴玉冠,白衣如雪,纤尘不染,端的是丰神俊秀,疏朗清举。腰间还悬着一把宝剑,神色泠然,让人有种不可接近之感。可这样的人物,怀里居然抱着一只毛茸茸肉嘟嘟的小兔子!

掌柜引着叶湛挑选布料,怀里的小兔子眨巴着眼睛看得很仔细,叶湛在每匹布前都稍停片刻,见小兔子没反应才继续向前,到了一匹天青色云纹缎面前,小兔子两眼放光,小脸猛蹭叶湛手背。

天空一般的颜色,上面绣着流云暗纹,华美却不庸俗。掌柜望着一人一兔,笑眯眯地问:“公子是要做衣裳?我给您量量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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