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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chapter13(1 / 2)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女性的购买力,无论是在哪儿都是不可忽视的。

所以源口县城虽然是个偏远的小县城,却也不会缺少潮流饰品店。

尤其是这些十几岁二十多岁的女孩儿少女们,她们可能买不起几百块的潮流时尚的新衣服,但是几块钱的发夹、发箍、头绳却是不会吝啬的。

但是对以前的魏雁来说,这好几块钱的亮闪闪的饰品也是让她望而却步的,她扎马尾的头绳都是一块钱十根的那种黑色毛线橡皮筋,最多逢年过节的时候去两元店买一朵头花或者蝴蝶结的发夹。

说起来,各种两元店、五元店可以说是包罗万象——什么针头线脑、剪刀、梳子、换装的娃娃、贴贴纸、海报、镜子、茶壶、扇子……某种程度上堪比县城居民们的“百宝箱”。

只是这些店里的饰品和潮流饰品店里的相比,就好像地摊衣服和服装店衣服一样的情况。

魏雁以前她知道自己买不起也舍不得买里面的东西,为了不让自己表现出来,她干脆就当没看见,也从来不会进来逛,好像自己完全不感兴趣的样子,所以她长到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走进这对县城女孩儿们来说算得上是“轻奢”的潮流饰品店。

走进去之后,她才发现原来潮流饰品店里的灯光这么明亮,里面的空气中似乎都浮动着甜甜的香气,而且不仅有各种各样的发饰,让人眼花缭乱的口红、眉笔、眼影、小香水,还有五颜六色的皮带、腰带、帽子、围巾、手套,最引人注目的,是摆在墙面上一排排的大大小小的玩偶……最大的比她整个人都要高!

那么大,那么软,如果抱着的话肯定很舒服,晚上抱着睡肯定很暖和吧?

可是,一定也很贵,她记得班上一个女同学生日的时候就说她家里人给她买了一个等身高的大娃娃,花了一百多!

魏雁努力维持着镇定,努力控制着眼神不要乱飘,想让自己表现得不像是第一次来的土包子模样,但是闪闪发亮的眼睛和微微泛红的脸颊已经出卖了她紧张又兴奋的心情。

不着痕迹地深呼吸了一下,魏雁抿了抿嘴。这次她是只打算买一个发夹,但是她看了一下,发夹基本上都是六块钱以上的,这可不是一笔小钱,她要好好地选一个最喜欢的,她是会买东西的,所以可以理直气壮地逛很长时间。

只不过她正准备好好逛一逛,谁知道转眼却看到魏衍站在橱窗外盯着毛绒绒玩具看得目不转睛。

魏雁一时之间心情十分复杂——这潮流饰品店,基本上都是女生的专场,虽然偶尔也会有男生来,但基本上也都是陪女朋友的,大多数都是眼神放空的状态,哪里会像魏衍这样,看着毛绒娃娃眼睛眨也不眨的。

甚至他不仅是看着,他还走进来拿起来了!

※※※

实际上,这个场景不仅不会搞笑和怪异,反而颇为养眼。

只不过因为以前总是留着一头厚重得能遮住眼睛的枯草黄非主流发型,且学着外面那些二流子总是弯腰驼背插兜梗脖子走路,整个人虽然看起来长得不错,但也只是普通好看而已。

也就是蒋甜这些没什么见识且带有小说人物臆想滤镜的小姑娘会觉得很酷。

但现在,因为魏衍考虑到他现在还是个学生的身份且为了节约美发的钱,在出院之后直接找了个路边摊将那头乱糟糟的黄毛推成了和魏宏亮如出一辙的寸头。

都说光头是最能考验一个人颜值的“发型”,这寸头也有差不多的考验效果。

魏宏亮现如今虽然是个为生活奔波的穷苦中年男人,做的也是小吃摊的生意,但气质并不油腻萎靡,因为当兵时养成的良好锻炼习惯,现在年逾四十也没有身材走样发福,为了省钱也为了方便而剃的寸头下的浓眉大眼,依稀可见年轻时的俊朗。

如果好生打扮倒腾一下,跑不了又是一个帅大叔。

而他的妻子虽然芳华已逝,却也是个皮肤白皙的清秀佳人,可想而知,作为两人的血脉,还是集中了他们俩长相优点的魏衍,外在的皮相可以算得上是出众。

再加上魏衍经过这段时期的修养,因为饮食不规律和垃圾食品而消瘦的身体长了点儿肉,痘痘粉刺黑眼圈什么的也一扫而空,最重要的是气质大变,不再是沉不住气的毛毛躁躁浮夸小混混儿。

即使他穿着的去年地摊上买来的八十八一件的普通黑色棉衣外套,可当他身姿笔挺地站在那儿,温柔地拿起一只棕色的玩具熊端详的时候,在那冬日阳光照着长而浓密的睫毛在眼睑下方投出浅淡的阴影,让人生出几分岁月静好的漫画美少年感觉。

至少魏雁已经听到距离她不远处的几波女生在窃窃私语了:“呀,好帅呀,咱们县里什么时候有这样的帅哥?”

“我觉得他比韩国欧巴还好看……”

“敢不敢去问名字……”

“什么呀,你也太着急了吧……”

魏雁:“……”算了,她还是继续纠结选哪个发夹吧——过年用红色的最适合,可是这个向日葵黄也很漂亮,那个红绿格纹的看起来也很有意思,还有假珍珠镶嵌的的在阳光下会比较亮闪闪,啊这个带着小玩偶的也很可爱……

“哇,他看过来了!是不是听到我们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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