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窈窕淑女三更合一(2 / 2)


不知道是不是一种别样的巧合,于清寒这头儿刚吐槽了花卷的名字,那头儿花卷就找到了甄明珠,扭扭捏捏。

甄明珠疑惑:“有什么事儿你直接说就行,不用跟我这样的。”

甄明珠就不是什么磨叽的性格。

花卷立刻开口:“我想改个名字。”

甄明珠一怔,说:“你想改名字?”

花卷的点头,说:“我想改一个别的名字,不叫花卷。掌柜的,你能帮我起一个名字吗?”

甄明珠瞪大了眼睛,惊讶的看着花卷,就见小姑娘的表情相当认真了,她轻声说:“我娘已经把我卖了,我就不是老黄家的人了,我也不要叫黄花卷了,我要改个别的名字。”

甄明珠这才反应过来:“你姓黄啊。”

花卷点头,她说:“以后我不要姓黄了,我要彻彻底底跟他们断绝关系。”

甄明珠:“你想改名字,还是自己起一个吧,不用找我的。你喜欢什么,不是自己最知道?”

花卷羞涩的脸红:“我没有读过书,我什么也不会不懂,掌柜的对我有再造之恩,我想让你给我起一个。可以吗?”

她小心翼翼的问。

甄明珠:“行,那你想姓什么?”

花卷想了想,说:“我想姓林。”

甄明珠好奇了:“为什么是林?”

花卷认真:“因为我逃到了林子里,才遇到了你们,才有了新生活,才能好好的活下来。所以我想纪念一下,我想姓林。”

甄明珠:“林,我有个特别要好的好朋友,也姓林。”

花卷:“那我也要姓林。”

甄明珠笑了出来,说:“林……林秀慧行吗?”

“就取一个秀外慧中的意思,如果你不喜欢,我们可以再取别的。你看,这个名字怎么样?”

花卷眼睛一亮,重复着这个名字,自己呢喃了两句,高兴的说:“好听,真的很好听。”

她从来没想过,自己可以拥有这样好听的名字:“林秀慧,秀外慧中……我觉得好好哦。”

甄明珠也开心的笑:“你喜欢就好啊。”

花卷拍手,说:“那以后,我就叫林秀慧了,我要去告诉小红小紫他们……”

说完,真是二话不说,飞快就跑掉了。

甄明珠:“哎……”

这人跑的倒是快,不过看她这么高兴,甄明珠也觉得挺高兴。

不是因为她喜欢这个名字,也不是因为这个名字好不好听,而是因为,她觉得花卷是真的想要摆脱旧生活。人的心态,最重要了。

甄明珠真心为花卷高兴,花卷自己也开开心心,没一会儿的功夫,客栈的几个人都知道花卷不是花卷了,她叫林秀慧。

王氏正在刺绣,稍微分心与谷之齐说:“相公,掌柜的起的名字真好听,这一看就是读书人起的。”

谷之齐失笑,放下手中的书,说:“掌柜的本来就是读书人。”

王氏:“那倒是,我觉得女孩子读点书真的很好,咱们家小红小紫,以后也要多读书,读书多了,人有见识。”

谷之齐:“这我晓得。”

他又补充:“咱们家小红小紫,年纪也大起来了,以后还是叫大名儿多一些吧。总是叫小名儿……倒是显得我这当爹的不会起名字。”

王氏噗嗤一声笑出来,说:“你呀。谁会说你不好啊,竟是想多了,掌柜的那么洒脱一个女娃娃,才不会留意这些呢。”

说起这个,谷之齐点头:“那倒是,别看掌柜的聪明伶俐,但是还真不是一个很细致的人。”

王氏深有感触的点头。

她犹豫了一下,小声说:“他们都喜欢掌柜的。”

谷之齐:“不意外,不喜欢才意外的吧?不过我觉得这样其实不太好。”

王氏:“哦?”

谷之齐:“有时候,年轻男子或者女子,年轻的时候遇见太过惊艳的人未必是一件好事儿。特别是那种完全求而不得的人。他们注定是得不到,但是心里有这样一个人物的标杆,再喜欢上旁人,就很难了。”

王氏:“那倒是也没这样把?”

谷之齐:“倒不一定是求之不得的爱情,而是十足的好感,你遇见过仙女儿之后,还能看上普通人吗?就算是你明知道仙女儿和普通人就是不一样的。可是见识过,在内心深处,总是会对比的吧?”

王氏没言语,好半天,说:“那你呢?”

谷之齐一愣,没忍住笑了出来,说:“我跟他们不一样,我是早就遇见喜欢的人了,并且相濡以沫共患难,跟旁人不一样。”我伸手握住王氏的手,说:“我跟你的情谊,是旁的比不上的。”

王氏轻声勾了勾嘴角。

谷之齐:“再说我不是年轻的小伙子。”

他说:“所以我说,年轻的时候不好遇见太惊艳的人物……”

王氏小声:“那也不知道,掌柜的喜欢什么样的人。”

她继续说:“于神医看起来不错,楼下的宿小哥也不错,还有九皇子,虽然九皇子来的很少很少,但是他的眼神好明显啊……我敢说,张统领也喜欢掌柜的,不过他不敢表现出来罢了。也不知道,掌柜的喜欢哪一个,或者都不喜欢……不知道她将来会嫁给什么人,哦对,仙女儿会嫁人的吗?”

谷之齐手搭上媳妇儿的肩膀,哭笑不得:“你这个爱操心啊。”

王氏理所当然:“她那么好,我自然想要操心的。她比我小,我是把她当做小辈儿来看的。”

说到这里,不好意思了:“是不是很大言不惭?”

谷之齐:“我知道你是好心,我相信就算是掌柜的知道了也不会怪你的。”

停顿一下,他又说:“不过,我们别掺和太多了。也别太多嘴了。掌柜的做事情很有章法的,不需要我们多想的。”

王氏:“我知道她做事情有章法,不过她对感情好迟钝哦。”

“大概是……因为长得好,习惯了别人的视线,所以反倒是不会多想?”

王氏:“可能吧,不过我希望她好。”

谷之齐失笑:“谁不希望她好?她这样的好人,一定会很好的。”

王氏点头。

谷之齐:“这几日我们收拾一下吧,那头儿客栈也快了,如若建好了,我们就要过去了。”

王氏:“这个我知道的,我们东西不算多,大多数都是刺绣要用的东西,哦对,掌柜的还说,临走之前,让我给她列一个清单,看看需要什么,她给我准备了。”

谷之齐:“这不好吧?”

他蹙眉:“我们也不好太过占人家便宜……”

王氏摇头:“没关系。”

她说:“掌柜的说,有来有往,她才好找我们做事情。若是我们这也不要那也不要,她也不好再找我们刺绣了。所以我们不要也不好的,显得太生疏了。”

谷之齐:“那行,我来看看吧,看看家里需要什么。”

王氏点头:“嗯。”

他们夫妻在这头儿住了很久了,大半年都过去了,据说是这里住的最久的“客人”,自然,跟掌柜的也是十分相熟了,双方彼此都觉得,可以称得上是友人,而不单纯是客人。

既然如此,倒是并不十分的生分。

这么想着,谷之齐也不想那么多了,他说:“我去看看孩子们差了什么,搬出去后,就不能总是过来了。”

王氏:“听你的。”

他们这头儿商量着,那头儿客栈也差不多成型了,差的不过就是布置。张力也并不从远处运什么过来,大多数东西都是就地取材。一些活儿更是找了周遭的人。

不得不说,他们在这边开了一家客栈,倒是让周遭很多手艺人都多了活计。

像是最占便宜的大山坳子村,他们村子还格外的挣了盖房子的钱,村里的几个手脚勤快的婆子还在这边找了做饭的活儿,虽然就是盖房子时候短暂的帮衬,但是大家都干的很好。

毕竟,以后这里开张,说不定还会雇人呢。

那哪里能不努力好好干活儿?

而且啊,还不止这个,这边放了话,也收一些比较嫩的野菜,由李老头代为处理。当然了,这其实根本不是张力要的,而是为春山客栈收的。

不管是张力还是老李头都心知肚明,但是大家倒是很乐意有这么个渠道,算是把事情放在了明面儿上,也淡化了春山客栈那头儿。不仅如此,就连海鲜之类的,以后也是要送到这边的。

这总是比偷偷摸摸的说得过去。

像是以前的做法,偷偷摸摸的一次两次的,短期内是没问题的,长久而来,保不齐有什么问题。所以如今这样,也是好的。

唯一的问题就是这些事儿都会经过张力的手,不过甄明珠还是很相信张力的为人的。

而且,九皇子一系是有求于她的,还是希望从她那里进一些稀罕之物,所以甄明珠倒是不用担心什么。

张力已经与甄明珠商量过了,稍后简单修改一点点路线,到时候冷冻箱直接过来。就在他们客栈的后院儿,这样又多了一层保障。这样,也少了有人进猛虎岭发现箱子的顾忌。

总之,这生意对大家来说都还算是好的。

老李头将家里几个知情人也集合在一起商量了一下,他们其实也觉得这样挺好的,春山客栈是好,但是猛虎岭哪里是一般人随意就能走动的?他们之前几次没出事儿是运气好。

猛虎岭之所以叫猛虎岭,那绝对不是叫着玩儿的,除了地势陡峭,山里路途难走,也是因为老虎凶猛。

说到底,他们还是普通人。

总之,这又是一个皆大欢喜的决定了。

张力这边的客栈很快的搞好了,倒是也没起什么花里胡哨的名字,直接标注了威远镖局驿馆。这名字听起来简单,但是却比起一个某某客栈更合适一些。

这样深山老林的边缘盖起来的客栈,越是花里胡哨,越是让人担忧,就算是叫龙门客栈悦来客栈福临门喜临门之类,恐怕也没人敢进的。

但是现在这样就好,大家一看就晓得是镖局驿馆,这就说得过去了。

一切收拾妥当,这头儿谷家人也收拾妥当了,他们要的都是日常用的一些东西,再就是一些笔墨纸砚。之所以要笔墨纸砚,是因为掌柜的说那些东西很便宜。

谷之齐试用过了,墨和纸都不是上好的,但是架不住真的很便宜,比在外面买合适多了的。作为读书人,谷之齐没忍住,还是要了一些。再就是一些日常常用的物件儿。

谷之齐一家子东西不老少,就连住的时间不长的花卷……哦不,林秀慧都多了三个包袱,她自己迷迷糊糊的,没想到自己也有这么多东西。

其中两个包袱都是里里外外的衣衫,薄厚都有,还有四双鞋,两双厚一点的,两双薄一点的。

而最后一个里面是一些零碎的日常之物,有擦脸的,有香胰子,还有头花,甚至还有几袋糖块儿饼干,东西备的很是齐全。她从来没有拥有过这么多东西,而且是完完全全属于她的。

别说是她,他们村子里就算是最富裕的人家嫁女儿,嫁妆恐怕也不过如此了。

她知道那个点心,很好吃的,甜滋滋的,不知道放了多少糖呢,还有糖块儿,也贼好吃!

她没想到,掌柜的竟然会给她准备,会给她准备这么多新衣服新鞋子。

林秀慧感动的直掉眼泪。

她是真的遇到仙女儿了。

林秀慧尚且如此,住的更久的谷家人都哭成了泪人。

几个女人都哭的眼睛肿的像核桃,王氏拉着甄明珠的手,再三的说一定要回来看望甄明珠,甄明珠一一应了,可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总归要分开的。

这道理大家都懂,所以哭成这样,也没说不走。

毕竟,他们是真的不可能一辈子都在这里困着。他们大人如何都可以,但是小孩儿不行的。

兰哥儿是个小孩儿,不懂那些,抱着甄明珠的腿,哭的厉害不肯走。

甄明珠揉揉小孩儿的头,好生安抚,最后小家伙儿才一步三回头的跟着爹娘离开了。

此时的甄明珠也眼眶红红的,宿宁也出来送行了,他看着甄明珠大眼泪要掉不掉的,递过了面巾纸,说:“擦一擦吧。”

甄明珠抬眼看着宿宁,说:“我明明说好自己不哭的。”

宿宁含笑,轻声:“人又不是机器,能够控制自己。”

他说:“擦擦眼泪。”

甄明珠嗯了一声,她深吸一口气,说:“下一次,不能让别人住太久了。”

宿宁挑眉,甄明珠说:“住的久,有感情,我会难受的。”

宿宁眼神闪了闪,说:“嗯,以后不让人住久。”

:“不过我想你也不用太担心,谷之齐一家虽然走了,但是他们也并没有走远,不过是住在猛虎岭边缘罢了。他们隔三差五总是会回来看你的。再说,谷之齐的媳妇儿做刺绣,总是要送回来给你的。”

甄明珠一听,点头:“那倒也是,不过人走了,就是会难过。”她抹了一把脸。

宿宁:“那……”

他想了想,说:“我哄哄你吧。”

甄明珠被这个话逗笑了,说:“就算是让人家不哭,也不是这样哄的吧。哪有直接说出来的。”

宿宁平静:“可是你笑了,就说明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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