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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第一百一十六章(1 / 2)


曹明耀没有走远,就在街上站着,尹招娣把他养得地都不下,除了看书,真的是啥都不干,还跟地主家的少爷似得。旁边有几个男人在聊天,他只听,不掺和。

远远瞧见了尹招娣,嘴角微微勾起一个弧度,却调转身子,望向别处,当做没看到。

有人说:“曹明耀,你家婆娘来了。”

曹明耀只是嗯一声,没有动。

说话的那人笑,笑得不怀好意。

尹招娣跑到曹明耀跟前,脸红如潮,发丝凌乱,气喘吁吁。

曹明耀轻飘飘地看了她一眼,往家走,“喘匀了再说。”

尹招娣在他后面跟着,乐呵呵的,“你的大学录取通知书来了。”

曹明耀猛地停住,似在消化她话里的意思,几秒钟后疾步往家走,“是吗?怎么没有听到广播。”他就是在家里等的心烦,才跑到大街上,若是有广播也能听得更清楚。

他不知道填报的志愿能不能录取,这是第三年高考,只有两年的录取分数线,根本无法做参考,只能凭着感觉来。也不敢报太好的学校,报了本省的师范,打算将教书事业进行到底。

先是等成绩等的心焦,好不容易成绩出来了,又等录取通知书,真当是夜不能寐,食不知味。

如今真的来了,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

尹招娣把邮递员亲自送信并想要见他一面的事也说了。

曹明耀笑,他又不是什么大人物,没有三头六臂,有什么可看的。

一进家门,邮递员就冲了过来,握住曹明耀的手使劲摇,“我千里来送信,就是想跟您这位大学生见个面,再握个手,回家跟我不争气的儿子讲,他爸爸的这双手可是跟大学生握过的。小狗崽子,不好好学习,就得跟他爸一样穿街走巷的送信。”

邮递员穿着工作服,工作服很干净,也很旧,袖口磨的发了毛,袖肘和膝盖处发白。年纪大约四十岁,留着平头,头发白了一半。长得很憨厚,背着邮政包,一直笑嘻嘻的,看起来很好相处。

曹明耀回握住他粗糙的手,“您太客气了,劳动人民才是最伟大,我不过是个教书匠。”

“您可是文人,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我今天见到您,一辈子都值了。”

曹玉凤望天,这话怕是说的过了,你知道以后会变成这样,这个世界会叫你吃惊的。

曹明耀除了笑,真不知道该讲什么,遂,留下他吃饭,邮递员不肯,又说了几句恭维的话,走了。

曹明耀迫不及待地打开信封,烫金的录取通知书五个大字,抚摸着字,不禁热泪盈眶,多年的梦想终于实现了,这梦想晚来了十几年。

当年的他踌躇满志,梦想着金榜题名,成为天之骄子。

时代的变革,把他踩在脚下,受尽白眼,吃尽苦头。

如今,他就要成为一名大学生了,可以光宗耀祖了。

曹明耀收好录取通知书,“我出去下,一会儿回来。”

尹招娣说好,她知道他要去哪儿。

尹招娣比曹明耀还要激动,窝在眼眶里没有落下的眼泪替他流了出来,她一边哭一边笑,像个傻子。其实她特别想摸一摸录取通知书,这辈子头一回见呢。

曹玉凤拿了毛巾过来,她可没有尹招娣那么激动,让人愁的事还在后头呢。她想让母亲陪读,生活费就是一大笔钱,她读初中也需要学费,钱从哪里来,还有父亲的生活作风问题。

尹招娣擦干净眼泪,心情一点点平复,这才发现,女儿并不如她那么兴奋,她很纳闷,“凤儿,你爸爸考上大学你不高兴吗?”

“高兴啊。”

“我怎么看着不像呢。”尹招娣是个敏感的人,只要两父女的情绪有点变化,她就能感觉到。

曹玉凤想不如趁此机会,给尹招娣敲个警钟。

“爸爸是咱们村里的第一个大学生,我当然高兴,可是妈,爸爸报的是省城的大学,开学后,他就要去省城读书了。”曹玉凤特意咬重了“省城”两个字,提醒母亲她就要和父亲分开的事实。

果然,尹招娣的心情急转直下,她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自从嫁给曹明耀,她就没有想过分开。当年她嫁给曹明耀的时候,曹玉凤的外公并不是很满意,曹家的成分不好,跟了他就得忍受村里人的白眼,他们是贫民,属于成分最好的。

是尹招娣相中了曹明耀,一定要嫁给他,玉凤的外公拗不过,狠狠要了一笔彩礼,把女儿嫁了过来。

过门后,尹招娣从来没有因为明耀成分不好嫌弃他,反而处处忍让,处处爱护。她想跟他过一辈子的。

半辈子还没过完,怎么就要分开了呢。

尹招娣失魂落魄地坐在了竹凳子,紧紧抓着毛巾,仿佛那是她生命中的救命稻草。

曹玉凤不忍看母亲这样,便把她跟父亲的约定说了,“妈,你是要跟我去乡上,还是跟着爸爸去省城?”

“在省城生活需要很多钱吧?”

远离家乡,人生地不熟,无依无靠,吃喝拉撒住样样需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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