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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番外一(1 / 2)


十五岁那年,周澜的母亲去世了。

怀着满腔恨意。

那时候周澜还是个被保护的很好的孩子,但在无数的风言风语与刻意压低的争吵声中,他渐渐也明白了家中究竟发生了什么。

母亲去世后不久,家里住进了新的女主人,带着一个小男孩。

是后母和别人的孩子。

父亲让他叫周澜哥哥,周澜从来不应。

周澜从此便很少踏进家门,从母亲去世那天,他感觉自己就没有家了。

偶尔回去,家里便会气氛僵硬,他们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只会让他觉得自己是个外人。

刚开始,他选择了住校,再后来,选择了留学。

他骨子里的愤恨化成叛逆的血液,喜欢探险与挑战世俗。

在回国前一年,热带雨林里,他认识了魏琛。

那时候他二十三岁。

魏琛父亲是国内知名律师,他本身也修法律。

他对法律充满尊敬,却又充满轻佻地调笑,他会依法办事,也会帮别人钻法律的漏洞赚取金钱。

魏琛很有魅力,至少周澜这样觉得。

他行事亦正亦邪,让血液里流淌着叛逆因子的周澜打心底里喜欢。

魏琛眼角有一颗痣,让那双形状优美的眼睛更为性感,透着媚意。

周澜为他痴狂,想跟他一生一世。

那种爱,是深刻到骨子里的。

回国后,他顺理成章地接管了州泉。

不仅仅是周老爷子身体出现了问题,更重要的是州泉还有一半是他母亲的功劳。

生活似乎都在变得越来越美好,周澜连锋利的棱角都慢慢变得线条圆润。

直到他失去魏琛的那一天。

和失去母亲的那一天那么像。

周澜曾苦苦挽留过,没有尊严地去做各种傻逼事儿,但最终没能留住魏琛离去的脚步。

从此他怕了感情,怕被抛弃,怕那种把心掏出来,却被人慢慢碾成碎片,又鲜血淋漓扔进烂泥坑里的痛苦。

他再不想尝试第二次。

从此只上床,不谈情。

他可以给对方钱,但却给不了感情,不付出感情,就不怕被抛弃,被践踏。

周澜一直没有忘记过魏琛,每年魏琛生日那天两人都见一面,说不上是爱还是恨。

周澜带着报复心,魏琛难受了,他才觉得好受些。

魏琛从来没有说过什么,一直配合的很好,也会给他讲他的生活,算得上美好。

他的幸福与美好早已将他摒弃在外,他被快乐被幸福远远地抛在了身后。

酒水滚进喉咙里,如刀子一般。

转过身后,彼此都明白,这是对双方的折磨。

但周澜乐此不疲。

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沈韵。

在周澜看来,沈韵这样的人很多,到处找机会,想出人头地,他本不屑于搭理。

但对方眼角那颗痣,实在太像了,像魏琛那一颗,透着媚意。

即使这是完全不同的一张脸,即使这张脸年轻稚嫩的多。

魏琛离去后,他无意中得知那颗痣叫桃花痣,寓意用情不专。

他甚至一度把魏琛的离去归结到这颗痣上,对那颗痣既愤恨又迷恋。

说不清的矛盾。

十二月的寒冬里,外面飘着细雨雪粒,年轻人的衣物半湿,双唇冻得青紫,身体微微发抖。

他急切地喝了几口烈酒,呛咳着弯了腰。

再抬头时,长睫微湿,漆黑双眸迷上一层水雾,面颊微红,连青紫的唇也泛起了柔柔的粉色。

该死的诱人。

鬼使神差的,他说,你陪我玩一玩。

他看着他不知所措的样子,很是愉快,对魏琛未尽的恨意,似乎有了宣泄的出口。

他带着沈韵回了家,让对方跪伏在床上,把手掌压在对方腰上,让他腰身塌陷,臀部高翘。

沈韵看着有些紧张,青涩的可爱又勾人。

周澜亲吻着他眼角的那颗痣,心思恍惚。

对方很配合,即使刻意压制着身体的反应,但喘息里的甜腻,柔软中的韧劲,都被捏在了掌心。

慢慢品尝起来,味道出奇的好,让人上瘾。

周澜依言给了他一个机会,带着施舍的味道。

但之后沈韵在设计方面的天分和灵性,却给他带来了意外之喜。

沈韵在他面前很乖,呼之即来,挥之即去,从不给他添任何麻烦。

有几次,半夜醒来,他看到那个年轻人坐在落地窗前抽烟,身影透着孤独与萧瑟。

那身影,虽不动,但却有如一副别有韵味的画,懂得审美的人,看了或许会流泪。

但周澜不会,只是床上的小玩意儿,他并没想过花太多心思在他身上。

他的心,封存在厚厚的壳里,不会轻易为谁而动。

那时候的他,一直是这样认为的,以为这一生,不过如此罢了。

甚至在知道摩西处处为难他后,也没有打算插手。

虽然对方的确很有灵性,但也不是缺了他就不行的人物。

自己给了他机会,能不能抓住就看他的本事。

能站住脚跟也好,会被打落在污泥里也好,他都不会放在心上。

毕竟,就连他自己,也只是在烂泥里打滚的啊。

更不要说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忙,也有别的情人可以拿来消遣解闷。

就连沈韵的挣扎与对抗,也算得上是一种别样的消遣。

直到那一天,他跟林见阳在餐厅无意中遇到沈韵与徐墨然。

徐墨然握着他的手,看向他的眼神热烈执着,即便离得很远,也能感受到那其中的浓浓情意。

而沈韵,他笑得很好看,那是他从未见过的笑容。

不像跟自己在一起那么顺从那么无趣。

这样的笑容,让他感觉到,他的躯壳里有一个他不懂的灵魂。

而那个灵魂,从未向他敞开过丝毫。

他微微眯眼,不舒服,太不舒服了。

自己还没有厌烦的小东西,怎么能让别人随便沾手?

那天饭后,他随便打发了林见阳,去了沈韵那里。

在床上吻着沈韵眼角的桃花痣,狠狠弄他。

他问他,如果那天他没有留住他的话,他是不是就去卖给别人了?

他过分了,越界了,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开始想掌控他?

他自己也不知道。

也许从他去超市选取食物放进冰箱备给他的时候,

也许特意为他买烟的时候,

也许在他说跟自己没有关系的时候,

也许,从他发现,对方是一个任何人都无法掌控的人的时候……

他喜欢这样的人,有筋骨,有原则,不屈不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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