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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梦回大婚时(1 / 2)


晋王府内,香炉半盏。

袅袅的烟丝就盘旋缠绵而落,像美妓的腰肢。

晋王可没那么多时间考虑美妓,虽然他极好这个。

但是在他心里还是没有王位的诱惑力大,所以他总能稳下心神,深谋远虑。晋王遗传了独孤氏和杨家的北周贵族血统,仍然好战,好胜,好追逐,好狩猎。这种心理在夺嫡中,就仿佛所有东西都是皮毛,只有皇位才是肥鹿。

这时杨广手里正捏着越国公杨素的来信。杨素乃是文帝杨坚的兄弟,伐陈时,晋王杨广,秦王杨俊,越国公杨素皆为元帅。

在杨广眼里,他这位叔伯既继承了弘农杨氏魁梧强健的体魄,又有经国之才。按理说这种人完全能在杨坚死之后做个权臣,横绝一世,呼之百应。

但这个人缺一种精气神。换句话说,此人虽想争最好,却不是事事都想争最好,甚至在骨子里是慕强的。要不然也不能连妻子都怕。

信上内容无非就是,两人南下灭陈时,缴得陈叔宝宠妃张丽华。这张丽华天生媚骨,确实是个鲜美亮眼,美艳绝伦的美人儿。

杨素见到登时便想纳入私囊,杨广为了迎合他心,为了自己夺嫡的路上多铺一块砖,便大方的允了。

杨广实则也舍不得,答应的是顺,可之后那几日脑海里老是蹦出来那女人楚楚可怜的眸子,烦扰得他不禁后悔之前的决定。

可这回好,杨素的夫人乃是北魏郑家的女儿,自小泼辣得很,理起家中事务也极有一套,不知道和杨素是怎么闹的,反正结果便是要把宠姬张丽华送走。

张丽华这等姿色,即便放在政治逐鹿场上,也是有几番用处的,故而转赠杨广。

杨广捏着手中的信封,不胜欣喜,喜怒不言语色的他居然嘴角都翘起来了。

张丽华再貌美勾人,再令杨广魂牵梦萦,终究是个女人,在杨广心里不过是件衣服,只不过是个漂亮的衣服。

真正让他兴奋的是,杨素既然主动将美人作为利器送到自己这里,这可是个信号,是标标正正得把自己作为晋王党献给了他杨广。

当时伐陈,杨广文韬武略,和杨素配合极好,将同行的杨俊衬托的什么也不是,就像个草包。

杨素放言若此子早生二十年,自己无论如何也得跟他结拜成天下血肉兄弟。若不是有血缘在,定是将女儿嫁给他。

早在当时,杨素亲自提刀上战场,杨广赞道:“清河公真是长江之神啊。”

杨素此人自负,若是其他人称赞,早就颔首不答表示接受你的拍马。

可杨广赞道,杨素竟也回赞。

当时杨广便心中微动,想:成了!若是夺嫡能有杨素之力,真如虎身添翼,千里如跬步也。

如今天下太平,何等政治场上需要美人为利器?

自然是有变之时。

何时有变?自然是东宫易主之时。

想起那日山崖遇匪,晋王想:这美人,来的真是时候。

如意在府中已经呆了几日有余,今日午睡,却忽然从床上惊醒。

还是山崖,原来他们二人前世也经历过山崖。

前世她性子急躁,风风火火,连喜欢个人也恨不得扑上去。那时她与成都婚期已至,可她痴恋李世民,甚至许下了终身厮守的大诺言。

便逃了婚,让巧儿代她穿喜服,自己飞奔驱马赶去见李世民。岂知那日李世民也正娶亲,娶得是长孙家的女儿,以正妻之位!

杨如意当时望着满府的红灯笼,忽然天降滂沱大雨,像是嘲笑她杨如意不知斤两,轻飘飘的诺言也能当回事情,还说自己是郡主呢,像没见过值钱的东西似的。

那时自己万念俱灰,乘船坐到水中央,便拿出李世民给她作为定情信物的玉柄刀割了腕。船夫惊慌失措,狂呼救人。

最后还是宇文成都救了她,他乘马而来,喜服都未换,丢下一众亲友出来找她,找到的是割了腕要死要活的她,人已经昏迷失去意识。

成都顾不得生气,立马传唤周围所有医馆的大夫。可如意乘船的地方穷乡僻壤,有几个赤脚医生那日都行脚出门了。

唯有半山顶处有一家隐士之人悬壶济世,宇文成都忍着心中酸涩,不敢耽搁时间,亲自将人背起,一步一步爬上山腰,将人送进了医馆里。

可如意如今梦回,想起那日暴雨路滑,若是有半分不留神,两人便一起摔入了山崖之下。

上一世巧儿后来跟她说,那喜服,是宇文将军亲自选的布料,找京城最好的绣娘亲自定的版,真是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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